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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李先生
你好,我是一名补录的考生,我想咨询关于调动的问题,我在本人的公务员审核表里的备注栏看到一句话:根据粤人社发(2011)276号文件调剂录用,须在录用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尽管本单位愿意放人,是否也不能调动,若调动是否会被取消公务员资格?
提问时间:2012-08-06 20:36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已规定需工作满3年以上的,必须在满工作年限后才可以调动交流,感谢您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2-08-0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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