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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叶婷
您好,我参加2014年广东中山公务员体检,体检标准说糖尿病不合格,而我体检的结果是糖耐异常,不能诊断为糖尿病。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其中10.3.3 项 "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修订为5.6-6.9mmol/L,在此范围内应做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防漏诊糖尿病。诊断为IFG或糖耐量损害(IGT),可按合格处理。"我想确定的是糖耐量异常是不是意味着体检合格?如果是合格的,那为什么我没有出现在合格名单里?
提问时间:2014-05-30 10:49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建议您咨询招考单位,感谢您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4-05-3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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