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运动员公告
东莞市体育中心是东莞市体育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2012年10月增挂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招聘运动员及相关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2015年训练比赛计划的安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正式在编羽毛球运动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 比赛成绩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估的方法,招聘优秀人才充实运动员队伍。
二、组织与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局和市体育局指导、监督下,市羽毛球运动中心组织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以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试训运动员为主,及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羽毛球运动员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体育事业,有攀登体育高峰奋力拼搏的精神和遵纪守法的良好体育职业道德;
(2)获得过全国羽毛球比赛单双打前八名;
(3)符合羽毛球运动项目的专项身体素质条件和身体机能标准(参考附件3《广东省羽毛球队优秀运动员吸收的参考内容和标准》) ;
(4)身体健康,无重大器质性疾病;
(5)年龄14岁以上;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 月 27日。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其他报名材料一并送达或邮寄至东莞市李永波羽毛球学校。报名材料还包括:身份证、相关赛事获奖证书、试训证明等复印件1套,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还。联系人:谢丽娟,23668889转2020,13527980270.张溢斌,13712612612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网上汇总公布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
(四)选拔
选拔采用比赛成绩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估的方式进行,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组织选拔。选拔时间另行通知。
1、比赛成绩考核
同等级别不同赛事获得不同名次的,以所获名次排序从前到后作为确定人选依据;获得相同名次的情况下,以赛事实际成绩孰优作为优选依据。
2、综合素质评估
根据当前羽毛球运动项目的特点,综合科学选材和经验选材的方法,参考《广东省羽毛球队优秀运动员吸收的参考内容和标准》,对运动员的心理、专项技术、技术特点、发展潜力、专项素质、身体形态、机能及年龄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确定人选。
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拟委托东莞市李永波羽毛球学校,聘请国家、省等专业羽毛球教练成立专业技术评估小组对运动员进行评估,确定人选后填写《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招收运动员审批表》,经市羽毛球运动中心审核,报市体育局复核,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五)体检
经选拔确定的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再安排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将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我单位运动员岗位管理,与我单位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并执行《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招聘运动员及相关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规定。
年龄不足16周岁的聘用人员,在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确认后,与我单位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联系电话:23668889转2020,13527980270;
联系人:谢丽娟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大道东莞市李永波羽毛球学校
附件: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