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镇凤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凤岗镇凤岗社区居民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协管员(综合岗专项业务人员),从事凤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日常巡查和社区管理协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4.限东莞市凤岗镇户籍。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薪酬待遇为8.9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5月26日—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凤岗镇凤岗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地址:凤岗镇狮岭东路1号3楼)。
3.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需提供学历鉴定)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2张。
4.报名注意事项: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考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者。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要求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含)比例的,招聘单位可调整招聘条件或取消本次招聘。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础数。
(四)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凤岗镇凤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74818。
附件:东莞市凤岗镇凤岗社区居民委员会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凤岗镇凤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