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交警大队面对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虎门交警大队现面对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交通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交通协管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3. 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 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三、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发放,包干经费8.5万元/年/人。
2.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东莞市虎门交警大队四楼办公室(东莞市虎门镇长德路98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虎门大队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检查后归还本人。
(四)录用程序
1.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下一步程序,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通畅。
2. 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 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行负责。
4. 岗前培训
组织招聘对象开展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 签订劳务合同
招聘对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正式留用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者在报名、面试、体检等阶段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虎门交警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