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前身是佛山市体育馆、佛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是佛山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佛山市体育馆、世纪莲体育场、游泳跳水馆、网球中心等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在提供训练和比赛场地的同时,具有多级体育竞赛组织,群众体育竞赛管理及组织,裁判员和群体骨干培训,体育用品供应,全市体育设施建设技术指导等职能;坚持以体为本,多元发展,把握未来功能定位,整合资源,创新项目,提升品牌优势,实现效益最大化。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下称招聘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水处理人员岗位、救生人员岗位、弱电人员岗位、机电人员岗位、厨师人员岗位、场馆管理员岗位各1名,共6人。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 水处理人员岗位:具有中技或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有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游泳池馆水质管理员证书,有一定的机电知识(如空调、水泵、给排水等设备设施的基本维护维修),且有3年以上从事游泳池水质处理工作经验,三班制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2. 救生人员岗位: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持有救生员资格上岗证,且有3年以上救生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3. 弱电人员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的弱电专业证书,或持有思科认证网络工程师证等国家认证的工程师证,有计算机基础,懂得网络知识,且有5年以上弱电工作经验,三班制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4. 机电人员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的机电证书(如低压电工证、进网证等),有机电知识(如空调、水泵、给排水等设备设施的基本维护维修),且有5年以上机电工作经验,三班制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5. 厨师人员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有高级以上烹饪资格上岗证,且有5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年龄45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6. 场馆管理员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5年场馆管理工作经验,三班制工作,年龄45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由于本次招聘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统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报名。2015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时至2015年6月4日17:00时。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体育场馆中心,地址:佛山市佛山新城岭南大道南1号(世纪莲体育中心内),联系电话:28907038,联系人:耿小红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17:00时)。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6月10 日9:00时至6月13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主要是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等。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3:7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