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佛山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公室设立在我局。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此项工作,我局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佛山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公室政策研究及宣传岗位高级专业技术雇员1名。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哲学、经济、中文、新闻传播类专业。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9日以后出生)。
(三)综合素质较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思维敏捷,身体健康,符合《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理论知识扎实,具有出色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承担政策文稿起草、综合文稿审定、重大问题协调及对外宣传报道等。
(五)熟悉宏观经济、产业经济、体制改革等国家政策,具有较强的政策研究能力,熟悉佛山情况者优先。
(六)具有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国有企业、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的具体事项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1月9日至1月26日将材料以EMS方式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506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刘女士。报名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业绩材料(个人独立完成的调研文章、学术文章或已登刊物的文字材料)各1份,免冠红底小一寸照片2张,同时请将报名登记表和照片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fgrsk@163.com。我局审查材料后,将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确定。
四、考试
专家组测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社部发〔2017〕70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雇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雇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次签订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雇用人员须在雇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薪酬、福利待遇
雇用人员的薪酬按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执行,高级专业技术雇员年薪约18-24万,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雇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依法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联系人:刘钖,咨询电话:0757-83036218。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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