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务员考试
2020年佛山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9-03 来源:佛山组织工作
佛山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我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报考佛山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具体详情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查询。
二、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
1.拟入围面试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警察职位预备递补考生。鉴于往年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报考我市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4的比例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范围。
对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签订《广东省2020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签名后作为资格审核资料上传),拒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资格。该类考生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3.其他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招录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各职位超过规定比例以外且笔试成绩合格、排名靠前的考生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所报考职位出现面试人选空缺时参加递补考生的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合格排名靠前的考生,请留意相关单位网站,同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如联系不上或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并对照本人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按时在系统上报。网上报名后联系电话有变动的,请主动告知招录单位。
(二)所需材料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下载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亲笔签名,若信息有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上修改,在修改处按上指模后上传,下同)、居民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内页,下同)、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须上传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司法考试等有要求的,须上传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招录职位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须额外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⑤未在佛山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另需提供佛山市户籍(生源)相关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①退出现役证件;②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证明);③非佛山地区入伍的另需提供佛山市户籍(生源)相关材料。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审核程序
资格审核采取省公务员考录管理系统网上审核方式进行。审核对象须于9月9日下午5:3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上传审核资料,未按时上传审核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招录单位于9月10日下午5:3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对象。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招录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截止时间为9月11日下午5:30前,逾期不予递补。
审核对象须保持电话畅通,如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动的,须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未列为审核对象的考生,也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录单位的递补通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我市公安机关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疫情防控要求在资格审核结束后另行公告,届时请考生留意佛山市公安局(http://fsga.foshan.gov.cn/)和佛山组织工作(http://www.fszzb.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757-83303809、83380827、83380819。各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