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侨联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侨联决定面向广东省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侨联一级科员职位共2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等详见附表2)。
5.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调查研究、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7.能熟练听、说粤语;
8.具有归侨、侨眷身份或留学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8.未满试用期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9.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选调人员将选调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佛山市侨联(电子邮箱:fsql@fsocao.gov.cn)。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佛山市侨联选调+姓名”。联系部门:佛山市侨联办公室,电话:0757-83358346,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15日,以佛山市侨联收到报名材料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选调人员须提供经本人签名确认的《佛山市侨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登记承诺书(签名)等扫描件,近期免冠大一寸证件照,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公开发表的文稿扫描件(需注明报纸、刊物的名称、刊登日期、刊号等基本信息)。选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4.资格初审。根据职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选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职位选调计划人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不足1:5的,由佛山市侨联决定是否中止选调工作。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选调计划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前视情况组织面谈。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当天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佛山市侨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如有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可一并提供。
(三)体检。按职位选调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佛山本市各级机关选调人员可免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佛山市侨联决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政治审核和考察。如出现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形,由佛山市侨联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转任。经佛山市侨联党总支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拟任人选在佛山市侨联网站http://www.fsoc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选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选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二)选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选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佛山市侨联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佛山市侨联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