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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务员考试
2016年广东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6-05-30      来源: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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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1、报考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广州铁路运输第二法院的考生,请于6月3日上午9:00-11:30,到广州市越秀区达道路81号(广铁集团公司大院内法检大楼三楼)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核。可乘公交车到农林东路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D出口。

  2、报考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考生,请于6月3日上午9:00-11:30,到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788号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核,可乘地铁2号线白云公园站C出口直走20分钟到达,或乘公交车到广州体育馆站下车步行5分钟到达,开车可导航到宝云楼酒店。其中报考法警大队司法警察科员职位(职位代码:39900030507001)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以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电话通知为主。

  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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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体能测评的具体要求

  报考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法警大队司法警察科员职位(职位代码:39900030507001)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为5月29日(周日)上午7:30-10:30,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00前到达。地址: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同沙路135号(广州大道北南方医院以北1500米处见指示牌“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详见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附件1)

  四、资格审核的具体要求

  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并复印1份交审查单位留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一)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持有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须提供相应证书替代学生证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提供《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上签名和填写日期)。

  (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四)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五)工作单位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详细说明起止年月),曾在多个单位工作过的,每个单位均应开具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交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社保证明。

  (六)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应说明工作单位是否属于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或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

  (七)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的,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面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5日,面试地点及有关安排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网站的相关信息。

  六、注意事项

  1、应认真阅读《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公告及附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附件2《公务员招考不得录用的情形》,确认不存在不得录用的情形。如不符报考条件要求或存在不得录用情形的,应在资格复审前主动说明。

  2、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3、应密切关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网,及时查看有关通知和信息。

  联系电话: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020-61322468

  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020-37890803

  广州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020-61322468、61329189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有关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相关规定,结合历年来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容易出现动作违规或违例的情况,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

  5月29日(周日)上午7:30-10:30,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00前到达指定地点。

  二、地点

  广州市公安局警察训练部,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同沙路135号(广州大道北南方医院以北1500米处见指示牌“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

  三、测评项目

  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四、评分标准

  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表)。

  五、各测评项目测评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能越过S1和S2线。该项目测评过程中要防止速度过快冲出S1、S2线,造成犯规。从往年受测情况看,本项目容易犯规导致体能测评不合格。

  容易出现违规的现象:(1)受测者跑到S1或S2线前时,因速度过快或鞋底打滑冲出线外(S1或S2线);(2)在线前交换木块时不规范,人未跑到S1线或S2线前先将手中木块扔(抛)出去,再捡起另一木块者。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注意事项:跑步过程中注意控制节奏,掌握最后冲刺阶段的速度,合理分配体力。

  容易出现违规的现象:受测者在跑步过程中脚踩进跑道内线犯规,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并拍下固定的高度PU胶管,拍下PU胶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容易出现违规的现象:受测者起跳时双腿移动或有垫步动作,体能测评不合格。

  以上测评项目动作要求详见《公安机关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六、测评流程

  (一)按要求的时间在警察训练部大门口列队,由工作人员带到警体馆集中,更换运动服,做测评前准备运动。

  (二)工作人员按各组考生名单清点已到考生,派发号码布;考生将号码布系在右大腿外侧,并按号码布序号列队等候测评。

  (三)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以组为单位进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报考资格审核时盖章确认的准考证)。

  (四)通过验证后,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到各测评点参加体能测评(不分先后交叉完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两个项目,最后进行长跑,每完成一个项目的测评,考生须在成绩登记卡上签名确定成绩)。

  (五)考生完成规定项目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成绩卡收集处交成绩卡,并到资料收集处核对报考资格审核需补充的材料后,离场。

  (六)测评流程安排:报到→排队分组 →验证 →测评 →交回成绩卡和核对报考资格审核需补充的材料→离开。

  七、其他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报考资格审核验证时盖章确认的准考证)到场。

  (二)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不可穿钉鞋,包括胶钉鞋)。

  (三)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保证充足的睡眠,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应试;测评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示意,并到现场医疗救护点处理。

  (四)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组别有序参加测评,严禁中途擅自离队。

  (五)考生对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该项目考务小组负责人反映情况,但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的测评。

  (六)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表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附件2

  公务员招考不得录用的情形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2011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4年以来参加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及不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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