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为广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拟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处级公务员岗位,共2个(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内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范围详见《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 与本单位系统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7年11月13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16: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初审。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调职位专业要求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见附件2)执行,并按报名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在广州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成绩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网站(http://gzkg.gov.cn/)发布公告。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选调职位数1:1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时,视情况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在体检结果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因考察人选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期间,考察人选需提供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否则取消考察资格。出现考察资格被取消的情形时,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考察完成后,对拟选调人选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网站(http://gzkg.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如经考察认为相关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调岗位可以空缺,并公示空缺情况)。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如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方面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个月内未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来穗参加考试的市外人员,由选调单位按统一规定发放交通食宿补助。
(二)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数。
(三)未获选调的其他报考人员,选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我区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五)本公告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062861
监督电话:020-36062851
点击下载>>>
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