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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长岭街招聘生活垃圾分类社区专管员4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4-14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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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埔区长岭街招聘生活垃圾分类社区专管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黄埔区关于规范专职督导员和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督导员用工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埔城管办〔2020〕2号)要求,为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专人管理、专业推进,结合我街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社区专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生活垃圾分类社区专管员共4名。

  二、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公文写作、电脑操作、档案管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能适应节假日、公休假日经常加班,且不定时上夜班,能按质按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不拥护、不执行,甚至抵触对抗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政策外生育未处理及处理期未满五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萝穗直街3号)二楼223室。联系人:廖小玲,联系电话: 31606645。

  3.报名材料: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打印并填写《长岭街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也可现场报名时取表填写。

  上述证件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确认考试资格并制发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方式,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1)笔试时间:2020年4月25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长岭街道办事处三楼。

  2.面试由长岭街环卫服务中心组织开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的6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后提交计生审查和政审证明。体检、计生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计生审查、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包干指标70000元/年/人(包含单位、个人部分五险一金及年终绩效)。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 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关于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均计算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关于学历要求,均须在2019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关于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均计算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160664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5:00)。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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