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2021年区内公开调任公务员“拔萃行动”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我区关于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墩苗计划”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1年区内公开调任公务员“拔萃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
区属单位及镇(街)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共5个职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调任对象
区内科研院所以及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区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在相应职级担任领导职务2年以上的在编在职行政管理人员,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调任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胜任工作的基本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三)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指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八)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九)调任职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按照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调任后构成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四、调任程序
(一)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南沙公务员局邮箱:nsgwyj@126.com。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材料包括:
1.《南沙区2021年区内公开调任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word电子版及签名后的扫描版);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扫描件(使用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任现职文件(行政管理人员须提供担任相应职级领导职务以来的历次任职文件)、现职称评定和聘任文件的扫描件;
4.实绩量化考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实绩量化考评加分项详见下述第(四)点)。
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材料集合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请按照“报考职位序号及调任单位名称+姓名”格式填写,如: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张××)。
(二)资格审核
各调任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可通知报考人员补充报名材料。
对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少于1:3的,取消该职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出现报考人数少于1:3的职位较多时,可由区委组织部统筹调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审核或取消开考的,将及时向报考者本人反馈情况。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首先开展结构化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人选,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两个环节的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环节或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两环节面试分数各按45%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下旬,具体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四)实绩量化考评
对工作实绩、立功受奖和参与重大工作情况,实行加分制,累计加分不超过100分,按1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加分规则如下:
1.近三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等次加10分。
2.个人受区委、区政府、市级部门奖励的加20分,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奖励的加30分,受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的加40分,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50分,因同一工作(事项)获不同层次奖励的,按最高层次加分。
3.派驻我区对口帮扶地区参加支援工作的,每完成一轮加10分。
有关立功受奖和参加援派工作情况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2021年6月10日)。
(五)体检
根据实绩量化考评和面试分数计算出最终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安排。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调任单位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调任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任职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调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任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做好配合。
六、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任资格。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公告由南沙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078401。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沙区2021年区内公开调任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docx
附件2:南沙区2021年区内公开调任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