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经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详见《2022年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9:00时至2022年9月30日下午17:00止,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报并手写签名),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发至邮箱nsqzfhcxjsj@126.com(报名表文件名请以“考生姓名+岗位X+手机号码”格式注明),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局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少于3名,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核查无违法记录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南沙区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
(一)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37.3℃),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报名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3.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4.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从管理。
5.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 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 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 ≥37.3℃)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2日
(联系人:崔小姐,咨询电话:020-39910653)
附件2: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