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要求。
(三)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603室。
4.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填报签名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居民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6)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核
(1)考核形式:分岗位采取不同考核形式。其中,01行政辅助岗及02执法辅助岗采取面谈的形式进行考核;03后勤服务岗采取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面谈、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核成绩以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应体检项目,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招聘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核时,应聘人员需携带《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备查。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二)如因应聘人员未能在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参加面试。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配合做好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并提供解除隔离或健康监测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2.尚在外地的应聘人员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穗,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体温异常(两次有效监测体温≥37.3℃)等不具备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6.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33471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