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需要,我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四)专职网格员6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1.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①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法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专业;
③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和新闻宣传等相关知识,具有2年以上文秘和写作岗位工作经验、有街道(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公共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①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法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专业;
③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和新闻宣传等相关知识,具有2年以上文秘和写作岗位工作经验、有街道(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①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本公告报名截止日);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③同等条件下能熟练使用粤语表达者优先考虑。
4.专职网格员6名
①年满18周岁(2004年9月1日前出生)、40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③同等条件下,本街(镇)户籍或居住者优先考虑;
④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时服务等弹性上班制度。
五、报名事项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和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是广州市黄埔区文船路208号,红山街道办事处6楼604室;专职网格员报名地点是红山街道办事处3楼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提交资料: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鉴定或验证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复退役军人需提供复员证明;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资料,即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入党具体时间。
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九、递补方式
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如入职半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则按成绩依次递补。
十、录用和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根据我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自行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在参加笔试、报名和面试等环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属地和考场的疫情防控要求。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四)笔试、面试举办时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的,将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另行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小姐,咨询电话:020-82395713。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红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