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依据岗位要求,建立严格的人员筛选程序,选择适合街道发展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2名,招考后由单位统一安排相关岗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责任心强,能够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在2022年8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因需上夜班,要能适应夜班;
7.熟悉计算机操作,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具有应付繁琐和多方面事务的耐心和能力;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三、招聘程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9:00-10: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资料:(1)《南岗街道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2)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3)户口簿(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流行病调查表(见附件2)。
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3楼会议室;
5.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现场报名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出示“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进行报名。
(二)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10:00;
3.考试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3楼会议室;
4.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5.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6.考试成绩: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体检环节人员,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街道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我街综合发展中心环卫工人相应工资标准。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报名、笔试、面试时,应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表》。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三)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240217,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