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登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分配,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要求,能承受工作压力;
5、普通话、粤语口语流利,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广州市户籍或有政务服务工作经验优先;
7、因政务服务工作特殊性,已接种新冠疫苗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30时。
3、报名地址:越秀区麓景东路55号一楼综合服务中心前台(15号窗)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83521853
4、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先行下载填写好《登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如有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证书的,请一并提交;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核对,并提交一份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由招聘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综合素质考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2、按登峰街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依法签定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1、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考试冒名替考、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
3、体检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资格。
4、应聘者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附件:登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