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因岗定人,量才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垃圾分类专管员2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需要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以后出生)
(五)有较好的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系统操作,团队意识强
(六)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七)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有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八)热爱垃圾分类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邮箱:332495415@qq.com;电话:82248783)
3.报名要求:应聘人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小一寸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扫描参加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综合发展中心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复审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黄埔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影响聘用的举报或异议,将拟聘用人员予以试用。
4.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黄埔区关于规范专职督导员和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督导员用工指导意见》、《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用工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