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各项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雇员9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工作作风正派,服从指挥,吃苦耐劳。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28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专业和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或街道社区工作经的优先者优先聘用;
5.能适应节假日上班,夜班、外勤和不定时工作的要求。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岗位:2023年1月28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把报名所需材料(见第3点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应聘南华西街雇员+姓名,发送到nhxjdb@126.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31日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和学历认证(学信网查询打印)、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2)受过刑事处罚和留置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邮件通知为准,考生接到邮件后需要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
2.资格审查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将报名资料原件提交到南华西街道办事处(海珠区洪德路23号508室)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派出所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index.html)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区、街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南华西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