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办政府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联和街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办政府聘员1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办政府聘员1名。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有关政审条件,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无学历限制,具有C1驾驶证及驾驶经验。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男性,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善于沟通协调解决工作问题,能应对突发事件及加班、值班工作。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1月30日至02月03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
2.报名地点:黄埔区联和街科学城神舟路北伴绿路11号B栋201(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20-82526074)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1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党员证明、部队复员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应聘者,并同时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党政办负责组织面试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
(三)复审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2.街道统一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街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收到影响聘用的举报或异议,街道将拟录用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4.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街道编外包干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联和街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办政府聘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