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环卫编)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依据岗位要求,建立严格的人员筛选程序,选择适合街道发展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务人员1名,招考后由单位统一安排相关岗位。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责任心强,能够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要求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财务类相关专业(需在2022年4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5.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财务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有街道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熟悉计算机操作,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
三、招聘程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资料:(1)《南岗街道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2)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3)户口簿(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4楼党建办公室;
(二)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财务专业知识、财务系统操作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聘用后,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街道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我街综合发展中心环卫编相应工资标准。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240217,咨询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