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农林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公开招聘垃圾分类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农林街垃圾分类指导力度,强化基层垃圾分类队伍,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垃圾分类指导员。
二、工作职责
垃圾分类指导员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垃圾分类指导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协助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
(二)组织和统筹社区投放点落实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情况,督促本辖区居民规范履行垃圾分类的义务。
(三)负责投放点的投诉调解处理,对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街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报告违规行为。
(四)负责上级和本级安排的其它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垃圾分类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具有广州市户籍;
2.有基层镇(街)、社区工作经历的;
3.有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新南路12号一楼环卫站
2.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本人携带小1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网上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不予聘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环卫站以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
2.面试内容:垃圾分类法规、常识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面试通过者需经市级三甲医院用工体检合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环卫站负责按相关政治审查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环卫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环卫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越秀区农林街环卫站相关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期限一般为1年,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垃圾分类指导员工资待遇按最新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标准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3380039481;联系人:牟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