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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务员考试
2015广东惠州大亚湾开发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5-07-31      来源: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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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开发区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切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开展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级别


  按照区属相关部门编制空缺及职位需求,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职位共11个,其中副科级3个、科员级8个(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广东省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职位为副科级的,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个人现任职务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选调职位为科员级的,个人现任职务应为科员级职务(含正股、副股)或办事员职务任职满三年以上。


  报考人员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按选调职位职级任职定级。


  (四)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尚在公务员试用期及最低服务期内的;曾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年限和学历学位等取得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三、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邮政快递(EMS)两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到区选调办现场办名,邮政快递(EMS)报名需将报名材料寄至区选调办。符合选调对应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一式2份, A4纸正反页打印,附件2)、个人近期同底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和照片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指定的邮箱;


  2.个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1份;


  3.个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任免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联系方式: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区选调办,澳头安惠大道42号五楼),邮政编码:516081,联系电话/传真:0752-5568508,电子邮箱:dywggk@126.com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区选调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区选调办通知其考试时间和地点,并于笔试开考前发给准考证。选调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2.笔试试题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适时在大亚湾政府网、大亚湾组织工作网和区人社局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资格审核。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相同分数)顺序,按照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个别职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对象需在面试前亲自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并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3),不得请人代审或替人审核。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当面告知原因并发放《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同时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从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考核。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职位需求分成科级职位组和科员组进行。面试试题结合职位特点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并参照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适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四)体检考察。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然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酝酿研究。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考核等方面情况,经区选调办商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建议,然后提请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六)公示转任。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属于科级职务的,由区委组织部另行报请区委研究决定,在一定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属于科员职务的,由区选调办适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选调工作涉及的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加强监督,对工作中发现或有关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区保密部门对选调工作进行保密指导;区公安局、澳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负责考场周边的交通、治安及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


  (二)凡经本次公开选调程序进入我区工作的公务员,可享受如下政策优待:配偶、子女需入户我区的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办理;优先安排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性周转住房;对选调人员重点跟踪培养,优先安排教育培训、关键岗位锻炼,促进选调干部职业发展。


  (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如实填写《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考生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联系电话。大亚湾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区选调办):0752-5568508;中共大亚湾区委组织部干部科:0752-5562110;监督电话:0752-5562114(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大亚湾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附件2: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参考格式)   


  大亚湾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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