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惠东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的试用期满的在职科员级以下(含科员级)公务员。
(二)参加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用制),且需符合转任的有关规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一定文字基础、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③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4)《惠东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
3、报名材料可现场提交或用特快专递寄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东华路66号县司法局政工科(信封正面标明“选调”),邮政编码:516300。联系电话:0752—8813095。
三、人员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
1、选调录用人员使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
2、工资福利待遇: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惠东县科员级公务员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惠东县司法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