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2016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公告
根据《龙门县2016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我县定于2017年3月19日进行笔试。现将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会议室(龙门县城迎宾大道699号,原考生报名地点)。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上午9:30——11:00。
(二)笔试地点:龙门县龙门中学(龙门县龙城街道环城西路5号)
考生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前40分钟到达笔试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试室签到。具体参加笔试考生名单、试室请留意考点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三)“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考生符合《龙门县2016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对加分资格要求的,请在领取准考证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生自行前往笔试地点,请考生提前做好熟悉笔试地点道路交通等准备工作,依据本人实际选择交通工具前往,并注意安全。
(五)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考生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52-7872212。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