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
根据司法改革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聘10名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速录员10名(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二)报考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或熟悉操作亚伟速录者优先。
(三)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五)掌握法律基础知识,热爱审判工作。
(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7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需将报名提交资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院政工科邮箱(email:hyfyzgk@vip.163.com )。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1、《速录员报名表》(在本院网站首页下载);2、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获奖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本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四、考试录用
(一)打字测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打字技能及文字录入速度。打字测试为普通电脑中文录入,看打每分钟正确字数不低于90个字,低于者不列为参加面试人员。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主要考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形象等。本院政工科根据打字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打字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四)录用。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参照我区机关聘用人员工资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月工资3800元(包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实发工资约2700元)。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总额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从试用期开始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本公告由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2-3377369,联系人:崔燕芳(1380966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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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