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公共服务中心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惠东县公共服务中心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惠东组通〔2017〕44号),县公共服务中心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遴选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遴选标准,坚持自愿与推荐相结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
二、遴选计划及岗位
(一)遴选对象:全县在岗大学生村官,共遴选50人;
(二)遴选岗位: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岗位。
三、遴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坚定,有较好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三)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四)同等条件下,女士优先。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1日;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度假区)党(工)委组织办;
3、报名方式:大学生村官自行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惠东县公共服务中心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后交当地组织办。
(二)组织审核推荐
各镇(街道、度假区)党(工)委对辖区内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不少于《推荐参与遴选名额分配表》(附件2)分配人数,根据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遴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推荐参与遴选人员,并在其报名表上签署报名意见。
(三)考察确定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对各镇(街道、度假区)党(工)委推荐上来参与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拟遴选人员。
(四)体检
对确定为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节(试行)》执行。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岗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遴选上县公共服务中心的人员,其工资待遇和财政供给渠道保持原有不变;
2、因推荐、考察等原因出现遴选职位空缺的,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研究决定调整分配名额,进行二次遴选。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惠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12823,联系人:胡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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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东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