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辖区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根据《惠州市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暂行)》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拟面向全县招聘2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2人(男女不限)主要从事消防宣传、文秘、档案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协助消防执法等消防专业工作。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龙门消防事业做贡献。
(二)自愿从事消防文员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
(三)年龄:年龄18至35周岁的中国公民。
(四)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同等条件下,退役消防士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主要承担消防宣传培训,协助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消防文员,还应有具备建筑学或者是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贴组成。消防文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2500-3500元,每年增资50元。
2、节日补贴:七大节日(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每个节日补助500元。
(二)各项保障
1、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文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并按惠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为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缴纳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项保险费用。
2、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每人每月8天月假,工作满一年后每人每年10天年假,往后每年增加一天年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接受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四楼文员办公室(龙门县龙城街道办青龙路119号,星晖南湾斜对面)咨询电话:0752-7872968。
4、应聘者在报名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惠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7)无犯罪证明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理论考试及体检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考试
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初(具体时间请留意电话通知)在县消防大队进行,分为理论和面试。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一)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结束后将由惠州市公安消防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400元自理。
(三)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17年12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研究解决。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52-7872968,7872997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办青龙路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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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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