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市惠阳区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惠阳委办通〔2016〕13号)要求,我区将赴华南师范等大学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和名教师及教育领军人才,充实到我区师资队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
2018年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职位41名(具体引进岗位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且本科段为全日制师范类相应学科专业(心理学教师岗位本科段不作师范类要求);
2、全日制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本科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年龄18-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以最高学历报考的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三证,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
(七)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5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 4:30
2018年1月6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一楼顺德厅。
(三)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3)、《目录表》(附件2)的原件,1式1份,A4双面打印。
2、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报名表右上角)。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获奖证书(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4、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报名。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6届、2017届的毕业生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式1份)。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6、在职在编教师须提供原单位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以上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2018年师范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必须提交由现在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原件。
4、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
5、年龄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日止。
6、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7年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日之日前取得相关报名材料。
7、进入技能测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程序:现场接受报名→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面谈考核→发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技能测试(说课)→公布技能测试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二)面谈考核,选拔进入技能测试人员。
?与考生面谈并审核考生报名资料,根据考生面谈综合表现及个人综合情况,按照引进职位数与参加技能测试人数1︰5的比例选拔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如通过选拔参加技能测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教学设计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能力。每学科技能测试(说课)时间为1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1月7日
3、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引进职位数等额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签约需要,请应届毕业生参加体检时带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引进人员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
2、考生被正式录用后,双方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从业协议书,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聘用之日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离或辞职,违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还须赔偿一定的违约金。
3、新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其中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为公益二类),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新录用人员,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4、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惠阳区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52-3826566 0752-3768378
七、本方案由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52-3826332 区人社局0752-376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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