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度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报名工作已于2017年12月28日结束。为更好的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现将报名情况及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情况。经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公开招聘的26个岗位共有615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岗位代码为“201719”和“201721”2个岗位无人报考,实际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为24个。
二、笔试时间:2018年1月14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三、笔试地点:大亚湾区第一中学教学大楼(洗马湖路18号)。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月11日(星期四)、1月12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携身份证前往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三楼(即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因故不能到场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领。届时,各招聘单位集中在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请各考生相互转告。
五、其它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不再发放,取消考试资格。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提前熟悉考场,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五)笔试期间,除负责考务工作的人员和车辆外,考生陪同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除携带必需的考务用品进入试室外,不得携带其它影响考试纪律的物品进入试室。考生个人贵重物品请留置家中或交给陪同人员保管,切勿带入考场。
(六)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
0752-5568508(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52-5562110(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度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须知
附件2: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度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场地图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
大亚湾开发区2017年度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