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人力不足的问题,促进工作提质提量,提升便民利民水平,根据《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组织招聘1名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此次招录岗位为惠阳管理部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辅助工作人员。
三、招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户籍限惠阳区辖区。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住房公积金业务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药物成瘾,身体素质良好。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按市财政局核定待遇标准3825元/月(包含单位、个人应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工资:按待遇标准的80%计发;
3、节日补助:七大节日(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共补助5000元;
4、符合转岗条件人员将按惠市人社〔2017〕93号文规定,试用期满后,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级别套改标准进行申报套改。
(二)各项保障
1、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由中心负责录用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办理录用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等。
2、辅助工作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假期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2、报名日期: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19日,接受报名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前三名者进入面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统计成绩。
5、试用期一个月,符合要求后签合同,正式聘用。
报名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计划科(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三楼306)。
6、报名资料:
(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5)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现场报名后,需要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五)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