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惠东县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惠东委﹝2012﹞4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教师到我县中小学校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二、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县公办中小学的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75人(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A类岗位(高中教师),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全日制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且就读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教育部直属或部省共建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本科生),且就读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B类岗位(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全日制院校本科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且就读研究生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教育部直属或部省共建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本科生),且就读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同时接受查分)→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谈签约→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4栋204教室;
联系人:卓老师 ;联系电话:13669599607。
(二)报名所需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和3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书;
5.就业推荐表;
6.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7.《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1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有空缺相同学科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2021年应届毕业生,8月15日前需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五、考试安排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报考人数的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将于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5.应聘人员对成绩如有疑义,可于2021年3月20日(星期六)17:00时前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招聘考试考务小组进行查分(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4栋204教室)。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备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按时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公布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3月21日(星期日)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
(四)面谈签约
1.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时;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1栋101教室;
3.说明:①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②拟聘用人员携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现场面谈签约。
六、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
七、审档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录用
应聘人员放弃面谈签约、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应聘人员。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对应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惠东县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书,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享受如下待遇:
(一)特定津贴。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研究生由市县财政发给津贴2500元/月;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发给津贴1500元/月;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由县财政发给津贴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由县财政发给津贴500元/月。
(二)住房保障。落户惠东,服务满5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博士研究生由市县财政一次性发给8万元安家费;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5万元安家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3万元安家费;硕士研究生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1万元安家费。在我县没有自有产权住房,有条件的工作单位安排周转房。
(三)办理入户。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四)子女入学。子女需在本县公立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十一、其他事项
1.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若签约对象违约,需于2021年5月1日前告知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签订协议书规定履行解约程序;如未告知的,按应聘人员违约处理,将应聘人员的违约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二、防疫要求
1.应聘人员须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附件3),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2.应聘人员进入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粤康码、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粤康码显示异常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证明。
4.应聘人员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惠东县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惠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