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吉隆镇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提高对村(社区)权力运行监督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惠州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监督的指导意见》、《惠州市村(社区)监察站试点工作方案》以及《惠东县村(社区)监察站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2名吉隆镇村(社区)监察站站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
招聘岗位:吉隆镇村(社区)监察站站长
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任务重比较适合男性)。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7日至2003年7月7日期间出生)。
(四)惠州市户籍。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党员证明须由关系所在党支部出证明,并附上联系人姓名、职务与联系电话)。
(七)具有2年以上在党政机关从事纪检监察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并附上联系人姓名、职务与联系电话,报名时由吉隆镇纪委初核,进入面试后,由惠东县纪委监委复核)。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含见习期未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受过纪律处分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发放《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惠东县吉隆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惠东县吉隆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惠东县吉隆镇黄大吉鞋材市场F栋F01—02)。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详见(附件2)。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2年党政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由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七、考试及相关安排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和纪检监察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按职位报考人数的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5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5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可从该职位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八、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本岗位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档案审核和考察
由惠东县吉隆镇党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并采取等额的办法实施档案审核和考察工作,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 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纳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逐一进行档案审核,发现身份存疑、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违反计生政策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二是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每个考察组不少于3人组成,并如实署名出具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与聘用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经惠东县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吉隆镇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一、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二、防疫要求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和各级有关部门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者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并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须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以及“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咨询电话:
中共惠东县吉隆镇委员会组织人事办公室 0752-8116819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52-8812198
附件:
1、惠东县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吉隆镇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岗位表
中共惠东县吉隆镇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