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文明办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暂行办法》(龙人社〔2017〕80号)精神,龙门县文明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人(详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为18至30周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即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4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龙门县文明办具体负责实施。
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6日。鉴于疫情期间,请报考人员先行电话预约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龙门县东门路2号县委大楼一楼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龙门县文明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表2);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在报考期间,报名者本人持相关材料到龙门县文明办接受资格审查,提交《龙门县文明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经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1.本次为龙门县文明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经资格审核后,采取直接进入面试方式招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务、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龙门县文明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1:龙门县文明办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资格表.docx
附表2:龙门县文明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龙门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