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2名。
二、遴选对象
龙门县乡镇(街道、区)、县直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入职后存在回避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按照中央和各省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材料方式报名,包括:
(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
(4)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近年度考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地点: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室(县委楼五楼)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材料由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统一归档,以备查对。
(二)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条件和报名材料,由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对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一定比例择优选择考生参加面试。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统筹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确定考察对象及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派出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的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等核心要素,把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遴选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与入职。
由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为拟遴选人员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未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经公开遴选程序一时未物色到合适人选的,视情况取消本次遴选。
五、严肃纪律
(一)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
(三)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7780152。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考生咨询电话:
联系人:潘海燕 联系电话:7780152,13480557825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