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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务员考试
2014年广东乡镇事业单位招聘鹤山市体检事项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4-08-08      来源: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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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鹤山市)体检事项公告


  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试面试已结束,入围体检对象已于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jmkszx.com/news/show-1113.aspx),现将报考鹤山市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入围体检考生请于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7:30集中鹤山市中医院住院楼九楼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


  二、体检事项:


  1.本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对象须于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体检费,到体检地点签到。不按时签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负责(约280元左右,需交现金,请自备零钞,具体以医院收费为准)。


  4.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抽签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在体检表签名确认,离开体检医院。


  5.体检对象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6.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0750-8933106。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


  附件:《体检须知》


  体检须知


  一、体检对象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并由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四、体检表第3页除个人信息部分栏目外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体检当日最好穿宽松、休闲的衣物,方便各种检查,女士不要穿连衣裙。


  八、因抽血,肝、胆、脾B超需空腹进行,体检时未完成以上项目检查请禁食和禁饮。


  九、静脉抽血后,用另外一只手按压针头的穿刺点约5分钟,以防充血形成血肿。


  十、避免意外发生,在检查过程中遇到身体不适或疼痛,要及时告知医生、护士。


  十一、特殊情况请受检者对医师复述一遍(如女士月经期、怀孕、服用药物、上个月做过内痔治疗等),女性体检对象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对象,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符合检查条件时,由个人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再另行安排补检及其他手续。


  十二、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十三、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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