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定于2015年4月25-28日到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13名急需短缺专业的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聘电子商务等专业急需紧缺教师及心理咨询师共13名(具体详见《2015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科研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条件;
4、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符合岗位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8、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至2015年1月1日;
9、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5日至27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联系电话: 020-85211035
联系人: 吴老师
(二)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招聘条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取得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书,人事关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出具证明;
4、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5、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
6、受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材料、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有者提供);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8、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证书材料。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四、面试
面试由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面试采取说课及面对面问答形式。
(一)组成面试评委组。本次到华南师范大学招聘,由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抽调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委组。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及面对面问答方式进行。说课内容由应聘者在所学专业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程进行说课,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在分析、处理教材,教法学法的选择,教学过程和板书设计,言谈举止等方面能力;面对面问答内容主要涉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及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对面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说课成绩占60%,面对面问答成绩占40%.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4月28日(拟安排1天,若不够则顺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5名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评委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如确定拟聘人选放弃,在市人社局核准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由学院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拟聘人选的体检工作。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等材料。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学院负责对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学生(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对应聘人员的评价记录;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等。经考核,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y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联系: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电话:0663-8859886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