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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公务员考试
2019年茂名信宜市财政局、审计局购岗招聘7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11-26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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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财政局、审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信宜市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以及工作需要,信宜市财政局、审计局计划公开招聘7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好的政治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信宜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3、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20至30周岁是指1999年11月25日至1989年11月25日出生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机关及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⑶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薪酬待遇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试用期3个月(享受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 年12月2日至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信宜市财政局8楼人事教育股(新尚路2号)

  2、报名需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证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二张备用)。“双困”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双困”(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证明材料,扶贫对象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各用人单位分别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计划及应变等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列,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出现招聘岗位没有人报考的情况,该岗位名额补充到相应的岗位名额中去(如:20191103岗位没有人报考则将该岗位1个名额补充到20191102岗位中去),增加相应的面试人员。

  2、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资料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人员。

  十二、注意事项

  1、 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




  信宜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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