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我局决定面向连南县公开招聘勤务类辅助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者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进行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连南县招聘17名勤务类辅助人员,其中男性14名,女性3名。
退伍军人以及体育特长生的男性优先录取。具备计算机信息工程软件技术专业、药学专业的男青年,具备文秘、中文、计算机、行政管理专业及参军经历的女青年优先录取。
(二)报考条件青年
1.具备连南户籍的适龄男、女青年;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热爱勤务类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视4.8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7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以上。退伍军人学历、身高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以职位表规定为准。
5.年龄要求:20至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 11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县城府前路1号县公安局治安巡警大楼二楼警辅大队。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63-8670255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连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好《连南县政府购买服务类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4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有关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一)勤务类: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文职类: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40%。
(三)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面试对象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文职类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比例1:3比例确定。若末位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面试结束后随即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体能测试时发放准考证。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共100分,勤务类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文职类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报考相同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报考相同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解除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县政府购买服务技术类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单位应按规定为被聘用人缴纳五险一金,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
(二)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报考相同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成绩有效期至2018年6月,期间如我局警务辅助人员出现岗位空缺,可从本次招聘按相应岗位类别的未聘人员中以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招聘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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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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