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务员考试
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人员23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09-02 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类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现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3名(购买服务人员非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承认相关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5日—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45—11:50;下午14:45—17:25。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先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报考A01岗位需两轮摩托车驾驶证。
报考A02岗位需退伍军人证。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7号)。
电话: 0763—5829303,0763—3161404。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9:00—10:30。
(3)地点: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小学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1)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web/qxmh/index.ptl)上公布。
每一岗位面试人选由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2.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2)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如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其工资福利待遇详情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新府办〔2019〕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太和镇人民政府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查阅或与太和镇人民政府组织办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 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镇的公开招聘。
(四)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五)本次招聘由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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