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人数共3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入职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司法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5号(县交通运输局7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8733327,联系人:黄巧丽。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出具委托书)。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及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记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录用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复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单位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对其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八、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保留一年,在此期间如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本次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