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2018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韶关市曲江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龄18—35周岁。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参加工作但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地址。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曲江区马坝镇狮岩一路1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须本人签名)。
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4.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及单位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至2018年5月1日止。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4),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统一集中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00-12:00;14:3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为: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准考证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代领者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
2.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9:3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 成绩。采用百分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10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布。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45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的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由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生需在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调档、政审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则视为放弃聘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需呈书面报告并经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酌情延迟。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曲江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疾控中心:6668773,开发区:6482368,不动产登记中心:6681832,乡镇人社所:669619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股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6696183。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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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