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省级机关   
省级机关
2020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8-24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4名。

  二、选调对象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为人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所学专业应为建筑学、土木工程学科相关专业。

  (五)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除试用期外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不存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基层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等不适宜选调的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选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qgsydw.com。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9:00至8月26日17:00。

  3.报名要求: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填报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4.本次选调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考试和体检费用。

  (二)考试和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对入围资格审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如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未在合格线以上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2.资格审核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职位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认资格审核对象,我厅将对入围资格审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如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2)一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4)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单位或人事权限部门的,须由主管单位或人事权限部门加盖意见。

  (5)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时间2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置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未在合格线以上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我省公务员公开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名次依次递补。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

  (四)考察

  我厅将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政治表现和廉政情况。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我厅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0-8313360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17日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