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的要求,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以下简称市职防所)是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负责全市职业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中毒、放射事故)应急处置、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监测、评价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表1《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表1《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员制度,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24、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办公室(汕头市珠峰南路市职防所7楼)
(三)报名程序
1. 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免冠证照3张(2寸)。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1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领证地点在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办公室(汕头市珠峰南路市职防所7楼),领证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凭身份证领取。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不指定用书),管理岗位增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8楼会议室(汕头市珠峰南路)。
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1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二)面试
面试人数及面试对象:每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进入面试人数为2人;笔试成绩前2名且不低于60分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市职防所8楼会议室(候考室设在7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岗位素质,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问答方式,由面试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
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在面试前1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书面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考试总成绩及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公布时间: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本人负责,体检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8:30,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施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职防所按有关规定向市卫计局、市人社局报送有关材料,经核准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告时限内报告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以下网址公开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卫计局,http://www.stwsj.gov.cn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88392817(市职防所办公室)
监督电话: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8547977(汕头市卫计局人事科)
88392810(市职防所纪检监察部门)
附表:1.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