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用人选人公信度,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汕头市接待办公室人秘科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
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工作表现突出。
(二)汕头市市直、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任职定级的科员级以下(含科员级)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7月10日)。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财务管理及相关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水平较高。
(八)身体健康。
(九)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2015年版)》,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星期二)至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7月21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hantou.gov.cn/)下载《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直接到汕头市接待办公室人秘科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纸规格):《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当写清楚同意该同志报考,并证明该同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截至2015年7月10日在编在岗满2年);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汕头市接待办公室人秘科(汕头市海滨路10号汕头市迎宾馆内3号楼汕头市接待办3203室)
联系电话:88918659
五、资格审查
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市接待办人秘科科员职位参加遴选的人数比例原则不低于1:5。如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考试。
六、笔试
笔试定于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举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财务会计能力、基本素质和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面试
面试笔试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1名成绩并列,则并列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如笔试合格人数低于1:5的比例,则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于笔试后10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将总成绩通知各位面试对象。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组织考察
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向汕头市接待办公室领导班子汇报。若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者递补为考察对象。
十、确定遴选对象、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由汕头市接待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汕头市接待办公室。
附件: 1.汕头市接待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doc
3.汕头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汕头市接待办公室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