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9月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汕头市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从事环保行政、技术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录入、归档等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一个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根据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人员管理、工资待遇事项按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聘用期月工资2000元(五险另计),享受我局合同工待遇。
二、招聘人数为5名。获聘人员上岗前应终止以前的工作(业务)。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热爱岗位,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适应能力;
(三)汕头市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责任心强,踏实勤奋,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归纳能力,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汉语言文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或汕头市环保局公众网(http://www.stepb.gov.cn/)下载并填写《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所有资料纸请用A4纸规格):
(1)《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报名地点:汕头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汕头市丰泽庄东区5栋8楼,联系电话:88620986。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结束后在汕头人才网、汕头环保公众网公布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职位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数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汕头人才网、汕头环保公众网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报局党组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汕头人才网、汕头环保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