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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务员考试
2021年汕头市科技馆进高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04-26      来源:汕头市科普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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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技馆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科技馆定于5月10日至14日到哈尔滨、兰州、长沙公开招聘1名博士研究生。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

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指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二、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年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的(不含省市住房补助、生活补贴,试用期内按80%计算),不足部分由市补足,发放至首次聘用协议年限,重新续聘的按续聘期新的薪酬待遇执行。

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汕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

3.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市每月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入学入托,由属地教育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其他服务。引进对象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根据《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引进对象一经聘用自动认定为B类人才,发放汕头人才“金凤卡”,享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

(二)补助发放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2020年至2022年我市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以及市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三)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措施

1.岗位聘用。市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聘为管理七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博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博士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2.职称评审。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职称评审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工作成绩突出的,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

3.跟踪培养。市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汕头科普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2.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哈尔滨市)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0日9:00-16:00;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68号索菲特大酒店。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兰州市)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2日9:00-16:00;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3)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长沙市)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4日9:00-16:00;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主校区饮食文化城三楼立言厅。

3.资格初审:汕头市科协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科技馆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5)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官网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汕头市科协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三)招聘方式

现场直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全程录音,依据现场条件录像。

(四)灵活方式分配招聘名额

公布本次外出招聘各招聘岗位总的招聘人数,按外出招聘专场时间顺序进行招聘,招聘人数未满的,继续参加下一场次招聘;招聘人数招满的,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下一场次招聘,并在发布本场次面试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告时,明确告知该岗位是否参加下一场次的招聘,以及下一场次的招聘人数。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由汕头市科协向考生公布。每场招聘专场面试结束当日或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科普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科协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科普网发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科普网发布。考察工作由汕头科技馆或汕头市科协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科普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科技馆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引进对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市科协组织实施。

(四)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各招聘专场疫情防控要求

1.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哈尔滨市)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龙江健康码。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兰州市)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

3.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长沙市)专场招聘会: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湖南健康码;若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向学校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等待校医进一步安排。

(六)汕头市科协官网:http://www.stkx.gov.cn;联系电话:0754-88980331; 汕头市人社局官网:

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zyhshbzj/ztzl/sydwrsgl/zpxx/content/post_1902444.html。

附件1:汕头科技馆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2:汕头科技馆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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