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宁医院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专科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7〕2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医管中心同意,我院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康宁医院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7〕2号)规定的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聘范围。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招聘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关于招聘年龄。
应聘者年龄严格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2017年度人才紧缺岗位和特殊岗位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7〕2号)有关规定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发布选聘公告
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通过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网址http://www.szknyy.com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6日8:00至2018年5月3日17:00。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080号市康宁医院人事科1113、1114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人事科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电子版请发到邮箱knyyrs@126.com):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职位条件,参考应聘者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和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面试方式不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人事科另行通知入围人员。
医院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szknyy.com)。
六、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深圳市康宁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康宁医院在体检结束后组织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用人单位审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7天之后在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录取后,深圳市康宁医院为其办理职员聘用手续并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选聘查询网址
查询网址为:深圳市康宁医院http://www.szknyy.com。
十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康宁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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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宁医院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