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招聘港澳中医师简章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国中医药国际发〔2020〕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的通知》(深府〔2021〕32号)文件要求,推进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简介详见附件1)试点招聘港澳中医师事宜。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港澳中医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
香港、澳门注册中医师。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2021年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6.具备与岗位需求相符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1日至9月20日18:00。
2.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参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①《大湾区内地城市公立医院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
⑥填报附件3时,涉及的相关职称等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mzyyzh@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编号)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联系人: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叶老师、杨老师;咨询电话:0755-23406775。
温馨提示: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2.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形式
(一)招聘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60分。面试完成后确定考察人选。
(三)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考察人选通过体检、考察、公示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性质
经考核录用的,其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管理使用等按照院内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院内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其全部附件。
(二)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本简章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考察期间任何环节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视情况从报考该岗位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2021年8月31日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2021年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3:大湾区内地城市公立医院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应聘人员报名表.doc